毒品犯罪案件中,对毒品举行定性的判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而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团结公布的《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可能判正法刑的毒品犯罪案件,毒品判定结论中应有含量判定的结论”,定量的判定意见是重大毒品案件中影响量刑的重要证据。因此,毒品案件的司法实务中往往会泛起对毒品可疑物举行“定性”和“定量”的两份判定意见,缺少正当有效的判定意见将影响案件的治罪量刑,辩护状师在管理毒品案件时除了要关注其他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实施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的主观居心和客观行为之外,也应重点关注毒品的判定意见,甚至可以说只有得出判定意见足以证明毒品可疑物确是毒品的结论之后,才去研究其他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居心和客观行为。我在管理哥伦比亚籍著名女模洛佩兹·萨拉索拉·胡里亚娜走私毒品案时揭晓的质证意见受到承措施官高度重视,法官为此专门要求判定机构将毒品定性磨练的判定历程附卷并出具情况说明,本文现以该案对毒品判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为蓝本,凭据近段时间两高一部公布的《管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法式若干问题的划定》(公禁毒[2016]511号)举行重新梳理,先容对毒品判定意见的质证意见该如何切入和展开。
一、对毒品判定意见举行质证的思路对毒品判定意见举行质证,其实思路不能局限于判定意见自己,而是要清楚判定意见只是整个毒品判定历程的“结论”、“终点”,辩护状师除了能够对结论自己举行质疑之外,如果能够对结论的“上游环节”举行有效的质疑也能够有力地震摇结论的可信性。在两高一部公布新规之前,我们在毒品犯罪案件判定意见的质证中就一直坚持这样的操作措施,而两高一部的新规名称则是以司法机关的口吻认可了我们的思路——从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送检、(磨练)各环节对毒品判定意见举行质证。毒品该如何举行提取、磨练的法定法式要求和尺度,是辩护状师能够专业、精准质证的“弹药储蓄”,以往散见于各部门规章,而新出台《管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法式若干问题的划定》则是将之前的内容规范化地出现在一个文件中,黄坚明状师在其博客中对这些规范性文件都有详细的先容息争读,在此不再展开。
二、胡里亚娜走私毒品案对毒品定性、定量判定意见举行质证的详细内容(一)将毒品可疑物被定性为可卡因的139号《理化磨练陈诉》(由公安机关内设判定机构作出)针对毒品可疑物被定性为可卡因的判定意见辩方对该139号《理化磨练陈诉》的正当性、关联性、真实性均有异议,认为其不得作为定案的凭据。1.139号《理化磨练陈诉》的磨练机关和磨练人不具有法定的资质。控方未附有磨练机构的《判定机构资格证书》和判定人的《判定人资格证书》,无法证明判定机构和判定人具有可以举行毒品磨练的正当资质,更无法确认作出判定意见的判定机构和判定人是否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判定治理问题的决议》《公安机关判定机构挂号治理措施》等划定在司法行政部门挂号通告。
因此,在无法确认判定机构和判定人具有正当资质的情况下,其所出具的判定文书不能作为定案的凭据。质证意见依据: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判定治理问题的决议》第二条划定,国家对从事物证类判定的判定人和判定机构实行挂号治理制度。②《公安机关判定机构挂号治理措施》第八条划定“判定机构经挂号治理部门批准挂号,取得《判定机构资格证书》,方可举行判定事情”。③《公安机关判定人挂号治理措施》第八条划定:“公安机关判定机构的判定人,经挂号治理部门批准挂号,取得《判定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判定事情。
”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划定,判定机构、判定人不切合法定资质的,判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凭据。2. 139号《理化磨练陈诉书》的判定人郑某只是助理工程师,属于低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具有判定人资质。质证意见依据: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判定治理问题的决议》第四条划定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判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
②《公安机关判定人挂号治理措施》第九条划定,具有与所申请从事判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以申请从事司法判定业务。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划定,判定机构、判定人不切合法定资质的,判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凭据。
3. 139号《理化磨练陈诉书》只有一名判定人。质证意见依据:①《公安机关判定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划定:“判定的实施,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本专业判定资格的判定人卖力”。4.139号《理化磨练陈诉》的送检质料、样原来源不明。
(1)对毒品可疑物举行提取、扣押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且没有就地制作笔录并开具扣押清单,毒品可疑物系2015年7月18日于广州白云机场查获的,但直至2015年8月12日才决议扣押,附带《扣押清单》在2015年8月12日刚刚开具。由于收缴毒品未就地开具《扣押物品清单》,涉案毒品的泉源无法证明。(2)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旅检处查获毒品可疑物的时候,未见任何对应的称量、封装、送检笔录,未对毒品可疑物举行标志,而现场查获的毒品可疑物重量为646g,而磨练的毒品为610.1g,导致无法清除检材受到污染或者发生毒品与毒品之间的混同,甚至无法保证侦查机关所查获的物品与检材泉源的一致性,从而致使以“610.1g白色粉末”为检材而作出的139号《理化磨练陈诉》因检材泉源不明而无法保证磨练效果的准确性。
(3)在检材泉源不明、判定资料严重欠缺的情况下,磨练机构就举行磨练,没有《受理判定挂号表》、交接清单、称量笔录等记载毒品流转历程的资料,无法确定扣押时的毒品与送检的毒品具有同一性,导致无法确认该磨练结论的准确性和唯一性。(4)被判定为可卡因的610.1克粉末状物品在2015年7月19日已经被判定为可卡因,可是竟然在2015年8月12日才被扣押,被判定为可卡因的610.1克粉末状物品泉源不明。质证意见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划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就地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②《管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法式若干问题的划定》第五条 毒品的扣押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执行。毒品的提取、扣押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并就地开具扣押清单。
笔录和扣押清单应当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签名。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和扣押清单中注明。第七条 对查获的毒品应当按其独立最小包装逐一编号或者命名,并将毒品的编号、名称、数量、查获位置以及包装、颜色、形态等外观特征记载在笔录或者扣押清单中。
在毒品的称量、取样、送检等环节,毒品的编号、名称以及对毒品外观特征的形貌应当与笔录和扣押清单保持一致;纷歧致的,应看成出书面说明。第九条 现场提取、扣押等事情完成后,一般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对提取、扣押的毒品及包装物举行现场封装,并记载在笔录中。封装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举行;应当使用封装袋封装毒品并加密封口,或者使用封条贴封包装,作好标志和编号,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在封口处、贴封处或者指定位置签名并签署封装日期。
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确因情况紧迫、现场情况庞大等客观原因无法在现场实施封装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卖力人批准,可以实时将毒品带至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或者其他适当的场所举行封装,并对毒品移动前后的状态举行照相牢固,作出书面说明。封装时,不得将差别包装内的毒品混淆。
对差别组的毒品,应当划分独立封装,封装后可以统一签名。第十三条 称量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举行,并制作称量笔录。对已经封装的毒品举行称量前,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拆封,并记载在称量笔录中。称量笔录应当由称量人、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签名。
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称量笔录中注明。第十四条 称量应当使用适当精度和称量规模的衡器。
称量的毒品质量不足一百克的,衡器的分度值应当到达零点零一克;一百克以上且不足一千克的,分度值应当到达零点一克;一千克以上且不足十千克的,分度值应当到达一克;十千克以上且不足一百千克的,分度值应当到达十克;一百千克以上且不足一吨的,分度值应当到达一百克;一吨以上的,分度值应当到达一千克。称量前,称量人应当将衡器示数归零,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的事情状态。称量所使用的衡器应当经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一般不得随意搬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应当归入证据质料卷,并随案移送。
第三十条 对查获的全部毒品或者从查获的毒品中选取或者随机抽取的检材,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自毒品被查获之日起三日以内,送至判定机构举行判定。③《公安机关禁毒民警执勤行为规范》第七条划定:“对现行查获的毒品、毒资和赃物等,应尽可能在现场做到‘五个就地举行’:即就地照相或摄像;就地讯问和指认;就地称量毒品;就地封存检材并送交判定;就地取得在场人的证言。”④《公安机关禁毒民警执勤行为规范》第八条划定:“对所查获的毒品、赃物及赃款,要根据有关划定,严格挂号,妥善保管。事情中对所经手的毒品、赃物及赃款要主动出具书面清单;不得私自隐匿、生存或保管破案缴获的毒品、毒资和赃物;不得私藏毒品;不得私自截留、侵占、挪用和私分毒资、罚没款。
”⑤《公安机关收缴毒品治理划定》第五条划定:“在案件现场收缴毒品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充实获取、实时牢固有关证据。除特殊情况外,对收缴的毒品一般要就地称量、取样、封存,就地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责令毒品犯罪嫌疑人就地签名,并由现场两名以上侦查员签字。有条件的,要对收缴毒品历程举行录像、照相,存入案卷,永久生存。
”⑥《公安机关收缴毒品治理划定》第十一条划定:“毒品入库前要逐案核对,并举行复称、判定。对入库毒品应当开列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库备查,一份交办案移交或上交毒品的单元,一份作为附条粘贴在毒品的外包装上。”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庭毒品犯罪案件公诉证据尺度指导意见(试行)》指出:“毒品数量是指毒品净重。
称量时,要扣除包装物和容器的重量。毒品称量应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就地、劈面举行,并拍摄现场照片。查获毒品后,应就地制作称量笔录,要求犯罪嫌疑人就地签字;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字的,应作出情况说明。”5.139号《理化磨练陈诉》无磨练人郑某、林某的执业证号,缺少须要的签名、盖章,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凭据。
质证意见依据:《司法判定文书规范》对落款的要求由司法判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判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判定机构的司法判定专用章;同时要求司法判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当加盖司法判定机构的司法判定专用章钢印。6.368号《理化磨练陈诉》形式要件严重欠缺,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凭据。(1)缺失《判定事项确认书》,导致无法获知判定机构收到的检材和样本的名称、数量、性状、包装,检材的提取方法等情况。(2)凭据《公安部刑事技术判定规则》对司法判定文书内容的划定,该《理化磨练陈诉》检材提取方法,载体及包装、运输情况,检材和样本的形态、色质、巨细,磨练、实验的步骤、方法、手段、数据、特征图形,对磨练发现的特征、数据举行综合评断,叙述结论的科学依据等内容,对该《理化磨练陈诉》的真实性存疑;(3)无磨练历程的记载,判定的实施历程和科学依据,包罗检材处置惩罚、判定法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尺度和技术规范等内容一概无法得知,对于审查磨练结论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存在重大的难题。
质证意见依据:①《公安机关判定规则》第二十八条划定判定机构受理判定委托应由判定机构受理人与委托判定单元送检人配合填写《判定事项确认书》(一式两份,判定机构和委托判定单元各持一份。②《公安部刑事技术判定规则》第十一条对判定书的内容举行了详细的要求。7.送检人身份不明,不能清除判定工具与送检质料、样本纷歧致,故判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凭据《公安机关判定规则》的划定,送检人应当向判定机构提交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且应当系熟悉案件情况的人员。
可是,该磨练陈诉无证明送检人林某某、刘某某二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作为附件,且除送检环节之外,两人基础未曾介入本案。另外,林某某、刘某某既非机场海关现场查获毒品的人员,也不是广州海关缉私局开具扣押清单的人员,无法证明其二人送检的毒品就是从胡里亚娜行李中查获的粉末状物品。质证意见依据:①《管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法式若干问题的划定》第三十条 对查获的全部毒品或者从查获的毒品中选取或者随机抽取的检材,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自毒品被查获之日起三日以内,送至判定机构举行判定。
②《公安机关判定规则》第十八条划定:“委托判定单元应当指派熟悉案(事)件情况的人员送检”。8.磨练历程形貌过于简朴,无法对其磨练历程举行质证分析,无法确定其磨练历程是否准确科学,不能保证其结论正确。
首先,未对化学磨练、红外光谱磨练、GC/MS磨练有任何表述。其次,GC/MS测试对试剂量、样品量均有要求,GC/MS测试是以样品的图谱是否与尺度品的图谱一致为尺度判断样品是否为可卡因,而磨练陈诉中未见相关图谱,亦未见针对性的对比历程,只直接表述质谱特征完全吻合,因而完全不具备质证条件。最后,在GC/MS测试中,内标物接纳率是否在60%以上是能够获得可靠效果的尺度,而磨练陈诉中并未对此举行形貌,不能确定该磨练所得的效果切合尺度。
质证意见依据:涉毒案件检材中可卡因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GA/T 197-1998)(二)将查获的可卡因纯度确定为49%的判定意见(由第三方司法判定机构作出)由于被磨练的可卡因重量同样为610.1克,与当事人在机场被查获的粉末状物品重量不关,同样存在检材泉源不明的情况,因此不再赘述。本案对可卡因举行纯度磨练的判定意见系委托其他判定机构举行的,因此在判定机构、判定人资质方面并不存在问题。
因此,我们对这份判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主要从“毒品定性定量的化学分析方法”上举行。1.由于取样是否匀称影响到纯度磨练的效果,判定意见对取样历程未详细记载,不能确保取样科学匀称。
该《理化磨练陈诉》未对取样历程举行详细记载,无法获知取样法式的真实情况,不能确定取样是否科学、匀称,直接导致判定意见泛起毒品定性的禁绝确、含量判定泛起较大偏差的情况。质证意见依据:《管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法式若干问题的划定》第二十三条 委托判定机构举行取样的,对毒品的取样方法、历程、效果等情况应当制作取样笔录,但判定意见包罗取样方法的除外。取样笔录应当由侦查人员和取样人签名,并随案移送。第二十四条 对单个包装的毒品,应当根据下列方法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检材:(一)粉状。
将毒品混淆匀称,并随机抽取约一克作为检材;不足一克的全部取作检材。(二)颗粒状、块状。随机选择三个以上差别的部位,各抽取一部门混淆作为检材,混淆后的检材质量不少于一克;不足一克的全部取作检材。
(三)膏状、胶状。随机选择三个以上差别的部位,各抽取一部门混淆作为检材,混淆后的检材质量不少于三克;不足三克的全部取作检材。(四)胶囊状、片剂状。
先凭据形状、颜色、巨细、标识等外观特征举行分组;对于外观特征相似的一组,从中随机抽取三粒作为检材,不足三粒的全部取作检材。(五)液态。将毒品混淆匀称,并随机抽取约二十毫升作为检材;不足二十毫升的全部取作检材。(六)固液混淆状态。
根据本款以上各项划定的方法,划分对固态毒品和液态毒品取样;能够混淆匀称成溶液的,可以将其混淆匀称后根据本款第五项划定的方法取样。对其他形态毒品的取样,参照前款划定的取样方法举行。2.磨练历程形貌过于简朴,无法对其磨练历程举行质证分析,无法确定其磨练历程是否准确科学,不能保证其结论正确。首先,GC/MS测试对试剂量、样品量均有要求;其次,GC/MS测试是以样品的图谱是否与尺度品的图谱一致为尺度判断样品是否为可卡因,而磨练陈诉中未见相关图谱,亦未见针对性的对比历程,只直接表述质谱特征完全吻合,因而完全不具备质证条件。
再次,在GC/MS测试中,内标物接纳率是否在60%以上是能够获得可靠效果的尺度,而磨练陈诉中并未对此举行形貌,不能确定该磨练所得的效果切合尺度。然后,举行定量分析需要检材2份同时举行分析,如果2份检材的相对相差不凌驾10%才可以按平均值定量,如果凌驾10%则不能确定含量,而磨练陈诉未对该历程举行形貌。最后,磨练陈诉未按含量盘算公式举行说明49%的盘算历程,使辩护人无法举行实质性的质证。
质证意见依据:涉毒案件检材中可卡因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GA/T 197-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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